当检察机关介入一桩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后,这起案件的转机便出现了。曾某某与李某某的案件原本涉及7万元的借款本息问题,但在庭审过程中,两人都未到庭,法院做出了要求在判决生效后10天内偿还贷款的判决。
然而,去年6月,李某某发现自己的银行账户被冻结,才得知自己似乎被牵扯进了一场不明的债务。对一审判决不满的她决定寻求法律帮助。
随着案件的进展,今年1月,承办检察官展开了初步调查,发现了一些疑点,并进行了《共同借款人承诺书》上签名的笔迹鉴定,确认该签名并非李某某的本人笔迹。
在检察院发出再审建议后,法院对该案进行了再审。最终,炎陵县人民法院撤销了原先的一审判决,认定李某某与借款一事并无关联,无需还贷。
这一案件成为了一份成功的胜诉案例,检察机关的干预和笔迹鉴定起到了关键作用,让李某某成功摆脱了不必要的法律责任。
Copyright © © 2023 广东深圳笔迹鉴定中心 备案号:粤ICP备2023088734号-2